【中公解析】
1.表明主要态度。
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诉讼让我们看到网络众筹逐步得到规范,但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让开假病历、捏造病情、挪用善款等行为无处遁形。
2.阐述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讼案的法治启示。
(1)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回到法治轨道。网络众筹所涉及的资金较大,而求助的方式主要靠民间自律来维系,在庞大的利益面前,自律的作业终究有限,网络众筹在法律法规的治理才能走得更远。
(2)使得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由于不规范的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行为导致捐赠者逐渐失去对慈善的信任,加剧社会冷漠,通过该讼案可以更多人看到自己的善心发挥了真正的价值,激发更多的人加入到捐赠队伍,促进社会温暖。
(3)减轻其他社会救助基金压力和我国医保支付压力。目前三家大病网络众筹平台就帮助了373万多个家庭,筹款总额逾415亿元。假如没有这415亿筹款,大病医疗的压力只能由家庭和医保承担。
3.阐述网络众筹现存的不足。
(1)法规不健全。我国《慈善法》没有将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纳入规范范畴。民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实际作用也不是很明显。
(2)网络募捐平台审核不严。一些发起人缺乏自律,存在隐瞒家庭财产信息、违反约定用途使用筹集款等情况。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诉讼中,假如不是发起人的妻子举报“筹款基本没用”,涉事网络平台几乎不可能发现问题,此事也几乎不会被曝光。
4.阐述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将开假病历、捏造病情、挪用善款等不规范行为纳入法规,并加强宣传,营造网络众筹法制氛围。
(2)严格把关审核。当发起人网络众筹时,平台方要成立调查小组,不仅要调查病例是否属实,是否有隐瞒资产,还要跟踪善款的去向,确保捐赠的每一分钱都用到了实处。
(3)进一步营造社会互助氛围。媒体应广泛宣传各项爱心活动和爱心人物,营造社会正能量。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成立或加入爱心组织,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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