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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遴选面试热点:见义勇为不起诉!

中公教育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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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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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近日,微博上一起见义勇为的事件引发了全民关注。事发当天,李某和赵某二人一同吃饭后(两人不熟),一起乘出租车到达邹某的暂住处福州市晋安区某公寓楼,二人在室内发生争吵,随后李某被邹某关在门外。李某强行踹门而入,殴打谩骂邹某,引来邻居围观。暂住在楼上的被不起诉人赵某闻声下楼查看,见李某把邹某摁在墙上并殴打其头部,立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某,致李某倒地。李某起身后欲殴打赵某,威胁要叫人“弄死你们”,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朝李某腹部踩一脚,又拿起凳子欲砸李某,被邹某劝阻住,后赵某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重伤二级;邹某面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受伤女孩的闺蜜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把他们3个人带走,做好笔录,可事发3天之后,赵某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因案件“被害人”李某正在医院手术治疗,伤情不确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届时,舆论直至高潮。

四个月后,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某见义勇为一案作出修正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经审查认为,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赵某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严格依法对赵某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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