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环境问题早已成为全民有责、亟待解决的社会主要问题,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单纯而又直接,我们需要更蓝的天、更清澈的水、更清新的空气、更多的绿色植被。为此,中央和各级政府施行了“蓝天保卫战”、“重拳治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冬日机动车限行”等有效的手段来创造和守住我们的绿水青山,环境督查组更是让污染企业闻风丧胆。这些雷霆手段固然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让环境问题得以缓解,但是如果不遵照生产规律和经济发展的规律来治污,那么也不会是长久之策。
当前,有些地方官员平时不治理,盲目追求地方经济效益,对于污染企业的监管紧一阵松一阵,环保督察组来了,却是“一刀切”式的不论好坏一律关停。这等治理水平和懒政行为不但有损地方政府和环保督察组的声誉,同时也让环保事业难以继续推进下去,那么一方百姓又当如何是好呢?
因此,环境整理需要更长的眼光、更细的规划、更符合发展规律的决策和行动。
第一、各级政府应该发挥主体责任,提高生态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和素养,既要敢于担当也要有勇有谋,对于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详细跟踪,功夫下在平时,对于污染企业日日监控,对于符合标准的企业应该树立模范典型,对于环保事业的引导应该更加有长远眼光。
第二、贯彻《意见》精神,环保执法首先要合法,雷霆手段更应该在法治的基础上运行,坚决不能在再出现“一刀切”式的执法,更不能出现懒政和推脱的现象。
第三、树立符合长远利益和发展规律的环保观,环境治理固然严峻,但是环境的变化需要长时间的再生规律来主导,我们一定要认清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二者看似矛盾,实则统一,经济的发展是更好的环保的必要条件,而环境的美好也正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想要更蓝的天,更美的风景,需要建立在正确的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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