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局面的产生,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许多廉价救命药属于医保报销药品,是政府谈判和统一采购的范畴,价格基本固定,并且不能随意涨价,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生产成本包括药品的生产成本却飞速提高,这就造成制药企业在投入和生产方面积极性不高。其次,现行医疗体制下,还存在诸如“以药养医”等不符合公共服务本质的制度安排,各类医院倾向于选择利润空间更高、效果更好、更加安全的各类高价药,一是免除诸多后顾之忧,二是可以创造更多的利润空间。再次,对各类药品的管理和评定标准还不够完善和统一,药品监督审核的标准没有做到及时更新和跟进,许多廉价药被披上“马甲”充当新药。
这些问题,带来的恶劣影响不可忽视,对病患的沉重负担、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消耗、对民众获得感的巨大消解,都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产生的影响之深远、后果之严重,是无法预估的。
为使问题不产生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后果,提高民众的真实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公共资源的投放、管理和协调者,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第一,医疗主管部门,应该付出更多努力,使医疗事业回归公共服务本性,甚至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不损害企业的利润的前提下,指定药企生产不可替代类廉价救命药,按产量、成本综合测评,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以提高其生产积极性。这样的定点生产、专门储备可以解除医院因用量少、易过期而不愿储备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整合资源,跨省调配。第二,监管部门应该更新观念更新:在既往的监管工作中注意力集中在整治假药及不规范的医药市场方面。第三,国家应加大医院的财政补助,承担起政府办医的责任,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使医疗资源,特别是公办医院真实回归公共服务的本质。最后,应加大力气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在观念、理念等方面,提高民众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共同发力,医疗事业的发展,能够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守护神,而不是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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