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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遴选面试热点:“电商专供”不该变味

中公教育 柴云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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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告知商家在商品中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提高商家守法意识。

二、相关部门应没收失信商家的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三、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通过电商平台要求商家履行告知义务,凡是自称“电商专供”的商品,要明明白白地告知消费者,跟线下商品相比,它们究竟有哪些不同,列出差异明细,让消费者清楚地了解产品各方面信息,自行决策是在线上购买还是在线下购买。

网络只是商品销售的渠道之一,并不是一个特殊渠道,更不是法外渠道。监管部门和商家都应以“线上线下一致”为原则立规矩,让人们线上线下消费都安心,促进电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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