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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遴选面试热点:如何治理药品广告的“扩大宣传”

中公教育 陈凯强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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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被定位成一款非处方中成药,既不能包治百病,也不像网上疯传的是一无是处的“毒酒”。虽然其说明书上标注了主治功能和禁忌事项,但通过宣传不断弱化药品属性、强化保健功能,模糊了药品与保健品的边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广告法中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而鸿茅药酒自诞生之日起,在全国25个省市被食药监通报广告违法2600多次,暂定销售数十次。这都反映了鸿茅药酒在广告宣传上存在诸多问题。

通过本次事件,我们要看到这种“夸大药品疗效”的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广告并非个例。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就是监管不足,违法成本低。以对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处罚为例,往往是“没收广告费用715.8元,罚款715.8元”。这样的惩处相较于千万量级的收益,犹如九牛一毛,根本无法产生有效震慑。

要想让违法者畏惧,逾矩者后悔,必须采用严格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把握广告词尺度。一是各地监管部门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责成违规受罚企业对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做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做出说明。二是要求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监管部门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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