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在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也足以看出国家对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视和决心。监察委员会成立之后,无论是工作性质还是工作方式都将发生很大改变,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应该从这些方面努力逐步适应:
真正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要迅速摸底,摸清监察对象的各种信息,建立信息采集表。比如说个人基本情况、家属信息、信访举报、问责处分以及工作经历等内容,逐步建立起囊括所有监察对象的数据库。
党员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是重中之重,数据库中的数据要精准,各项数据要详实,为其他人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带头接受监督,主动定期找到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具体内容,为下属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提升政治能力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全系统组织大学习、大培训,让所有“监察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大意义,搞清楚“为什么、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可以采取“领导授课+专家辅导+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的模式。
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落实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它改变的是隶属关系,不变的是党的领导,我们要在“变”与“不变”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将监察体制改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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