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会问,家庭呢?教育又不单单是学校的责任。诚然,确实如此,但是在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大量的少年成为留守人员,他们从小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教育和关爱,不懂得如何尊重生命,也是导致此类问题的一大诱因。
一件事情得不到遏制就会频频发生,我们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条款中,“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成为了一些学生为所欲为的保护伞,成为家长放任不管不顾的秤砣。制度的落后何尝不是另一个问题呢?
悲剧已然发生,如何让这些惨剧不再屡屡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共同课题。
一、社会应该想办法让留守儿童心灵不再失守。相关部门应该把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作为一个战略议题,拿出有效举措。比如,建立关爱服务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等。同时,应该让一些产业、公共服务等能在乡村地区发展起来,能让更多的农村父母既可就近就业,又能顾家,让留守儿童数量越来越少。
二、通过制度设计,消除应试教育理念。教育部门应该在教师绩效评定中降低成绩所占的比重,同时把德育等教育纳入课堂,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中来。更重要的是国务院应该积极调整高考这根指挥棒的作用,在考试中增加德育分数或德行考查的内容,引导家长和师生关注学生品德培养和人格塑造。
三、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法律。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在小孩心理成熟年龄提前,已经有最基本的分析自己行为危害对他们对社会危害程度的能力,因此,我国三十年前规定的“14周岁以下绝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应适当的修改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给家长和孩子们更深刻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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