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示例不难发现通报的写作正文内容主要由三个部分,即:通报缘由+通报事项+决定要求,除此之外还有格式方面的要求。具体写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1.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由、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一份国务院文件周转情况的通报》、《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等。
2.主送机关。一般通报都有主送机关,少数普发性通报可不写主送机关。
3.正文。虽然已经明确通报主要由通报缘由、通报事项、决定要求三个部分组成,但是对于常见的表彰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在写作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主要事实。表彰性通报要突出主要先进事迹,批评性通报要抓住主要错误事实;
二是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表彰性通报,有在阐述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提炼出主要经验、意义和值得学习与发扬的精神。批评性通报要分析错误的性质、危害,产生的根源和责任,指出应吸取的主要教训等;
三是决定要求。表彰性和批评性的通报,应写明组织结论与予以表彰或处理的决定,同时提出对表彰或批评对象与读者的希望、要求。为了防范和杜绝类似错误发生,批评性通报的结尾处,通常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的措施或规定。传达性通报一般不写决定要求。
4.署名和日期。发文机关写在正文右下方;日期写在正文后发文机关的下方,也可以写在标题下方。
以上是通报写作方面的指导,广大考生要熟练掌握此文种的写作技巧,可以多查阅一些官方的通报范文,加强对通报的理解,为考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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