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公文内容属于请示,公文标题写“请示报告”混淆了请示与报告这两个文种,应去掉“报告”。
(2)发文字号错误,应修改为“×教〔2011〕16号”。
(3)该文为专项请示,不能夹有其他事项,应删去“另我市因建立中小学多媒体教育示范基地项目尚欠设备款20万元,现申请追加20万元。”
(4)结束语错误,一是误用报告;二是“请从速批示”用语不当,应改为“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5)成文时间应用汉字:“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说明:根据2012公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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