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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遴选公文写作:实操之“十戒”

中公教育 赵玉萍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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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戒客套。

就是避免在上行文中过分谦恭、滥用敬语。一是认清公文是代单位立言,使用敬语要把握分寸。适当地使用敬语是必要的,也是对对方的尊重,如“贵单位”“贵公司”等,但不能把公文视同私人信函,过于谦恭和使用过多的敬语。二是避免客套。公文要简洁明快,把事情说清楚,尊重对方可以适度委婉,但不能过分客套。

9.戒修饰。

要慎用程度副词,不能动辄使用“高、大、全、满”的词语。特别是对于表示程度的词语,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准确地加以运用。如,在说某人工作刻苦时,不能动不动就说他废寝忘食,几十年工作如一日;在说某项工作重要时,不能动不动就说事关全局。

10.戒典故。

要用群众一读就懂的书面语,不能过度引经据典。公文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语言是约定俗成的,过度引经据典,不但有卖弄学问、故弄玄虚的嫌疑,文风上也华而不实,更主要的是无助于工作部署和事情的解决。在公文中最好不要使用典故,特别是请示、命令、通告、批复中,绝对不能引经据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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