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指语言含义确切,文句严谨,细致周密,分寸得当,忌模糊含混、语意多歧。公文是一种实用文体,它是在公务活动中进行交际、传递信息的文书。公文写作与一般性文章写作有明显的区别,它不需要繁复的细节描写和深入细致的刻画,也不能抒发个人的情感,要求用规范、严谨的语言去表述事实、传达信息。
规范指语句不仅合乎语法及逻辑原则,而且要合乎公务活动的特殊规范性要求。公文要遵守语法规则,使用规范化语言,用词要符合行文的语体风格。要使用书面语言,不用口语、方言。公文起草中需须十分重视语法和修辞问题,要在这方面认真下功夫,做到字斟句酌。现在社会上存在用语、用字不规范的现象,要防止这种现象在公文语言中出现。
我们强调公文语言要规范化,同时也不否定公文语言具有某些特点,这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如在公文中适当使用文言词语,可使公文语言风格更为庄重、典雅和简洁。
公文的语言,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某些专用词语,如公文开头用语的“根据”、“遵照”、“现将”、“最近”等,期请用语的“拟请”、“务请”、“即请”等,询问用语的“当否”、“妥否”、“是否妥当”、“是否可行”等,表态用语的“同意”、“批准”、“可行”、“不妥”或“原则批准”、“基本同意”等,结尾用语的“此复”、“盼复”、“特此报告”、“请予指示”,等等。这些词语既能体现公文特点,又很方便适用,起草公文要根据情况适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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