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做好生态保护监管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原因]
近年来,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取得显著成效。城市蓝天数量逐步上升,重污染天气逐步下降,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秩序改善,重要河流、湖泊等优质水质提升,生活饮用水达标率上升。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持续推进,蓝天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绩。人民整体比较满意。
但我国当前生态环境领域还有不少问题,继续生态保护监督持续跟进。比如生态环境本底脆弱,生态破坏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大跃进式”造景、违背规律搞保护和修复等“生态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只有生态保护监督持续跟进,才能保持来之不易的环境成果,并将生态环境持续提升。
同时,生态保护监管全过程链条有待完善,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亟待提升。比如,在法律法规方面,生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严重影响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生态监管的效果。在具体制度层面,围绕生态监管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监测、评估、监督、执法、考核等,相关的政策标准规范尚未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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