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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6年国家粮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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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国家粮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名单的考生(详见附件1)于2016年10月17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cgzc@chinagrain.gov.cn。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确认参加(不参加)国家粮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进行填写。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联系电话。

  4.确定参加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的,请同时发送1张本人2寸彩色免冠数码登记照照片(像素规格不低于1024×768,照片文件名为考生姓名)。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0月17日前传真至010-63906178或发送扫描件至rcgzc@chinagrain.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的,或确认参加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又临时放弃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10月27日13:30—13:55

  地点:国家粮食局1105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任职定级文件。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地点、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其中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注明录用时间;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业务水平测试

  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时间:2016年10月27日14:00—16:00

  地点:国家粮食局1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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