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中央:2016中国工程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 2016-10-11

位置:首页 > 中央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工程院机关2016年公务员遴选面试和体检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员5:1的比例确定5名人员参加面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8:00-12:00。面试考生需于10月28日7:40前到达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到地点

  中国工程院218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交通路线请查阅: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5/column_5_1.html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邮箱:renshichu@cae.cn),确认参加面试的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工程院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职务、笔试成绩、联系电话。参加面试的考生还需在邮件附件中上传《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版彩色证件照(与报名登记表上所贴照片一致)。

  放弃面试的考生需要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由本人签名后于10月18日前传真至010-59300108。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须于10月21日前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由本人签名后传真至010-59300108。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的,我院将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面试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盖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定级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亦可,但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取消面试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面试和候考时使用通讯设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体检及考察

  1. 体检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上午

  2.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签字笔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体检前须空腹。

  3. 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

  4. 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于10月28日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上午8:0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4. 考生面试完毕后须到休息室休息,全部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和使用通讯工具。

  5. 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联系电话:010-59300171,59300172,59300276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11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