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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6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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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1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8: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办公楼

  交通路线: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安慧桥东,安徽大厦对面)。乘车路线:乘939、740、944、753、944、386、379、406、408、419、479、656、658、运通110、运通113路公交车,安慧桥东站下车;或乘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站西北口下车。

  三、面试所需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2、身份证、工作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

  请考生于2016年10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人事处,邮编:100101。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6年10月18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办公楼候考室报到,8:00后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64892391;传真电话:64937308

  附件:放弃面试声明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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