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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6年全国政协办公厅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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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全国政协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以下63名面试人选(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前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10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

  (1)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4)档案专项审核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正反面);(5)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全国政协人事局干部处,邮编100811。请在信封上注明“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

  三、面试地点:全国政协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乘7、42、47、101、102、103、603、612路公交车白塔寺站下车,从白塔寺十字路口步行向南300米路西。

  四、面试安排:

  (1)10月27日上午报考综合室局或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职位、研究室信息局地方政协信息处职位、秘书局总值班室职位、秘书局档案处职位、人事局干部处职位、人事局委员人事工作处职位、机关党委宣传处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字能力考察(文字能力考察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请上述职位的考生于10月27日早8:40前携带身份证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截止当天早9:00没有到达传达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10月27日上午报考研究室理论局职位的考生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请该职位考生于10月27日早8:40前携带身份证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截止当天早9:00没有到达传达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10月28日全天进行结构化面试。请全体考生于早7:40前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截止当天早8:00没有到达传达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我局将于面试次日(10月29日)中午12:00前电话通知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在此之前考生请勿离京。体检安排在10月31日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提前查询乘车路线,准时参加面试。

  (2)无法参加面试的,请看到公告后及时与我局联系。

  (3)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面试人员自理。

  六、联系电话:010-66191510,66191517。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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