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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人员于10月15日16:00前,发送确认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到gfzhaolu@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职位考生XX确认参加公开遴选面试”,并以附件形式提交电子版《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格式见附件),经本人签名后传真至我单位。确认参加面试后,请将下列材料通过EMS邮寄或传真至我单位:
(1)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推荐表》、《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各个阶段);
(6)审判岗位考生还需提供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审判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7)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三处,邮编100745。信封上注明“公开遴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现场审核。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10月28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考生请于7:30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门口集合,8:00前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可乘坐8、9、41、60、20路公交车到正义路(南口)下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前门站下车(东北口出站)。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职位计划1.5: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