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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宣城旌德县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旌德县先锋网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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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选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5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旌德县范围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晋升职级的四级主任科员)。

(2)旌德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职员等级晋升的一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聘,选聘后不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2.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较好,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的,需满足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报考的,需满足基层锻炼期要求;其他人员报考的,需符合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县内调动相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9)符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截止报名时,通过选调(选聘)和批准调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旌德先锋网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及职位(岗位)表。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选聘)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公务员选调职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咨询电话:8610113);

事业单位选聘岗位:县人社局人才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860397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5)相关资格、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选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被取消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22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不统一组织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具体考察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业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旌德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发放选调(选聘)通知书。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期间拟选调(选聘)人选缺额的,由选调(选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六)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选调(选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63-860111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563-8610113(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563-8603970(县人社局人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旌德县委组织部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5年度旌德县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dxf.gov.cn/content/detail/68c120cd8162cc0a6e8b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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