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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税务局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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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携带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过的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入场面试时应着装得体,但不得穿着现从事职业的制式服装。

(二)面试报到地点

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1年4月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在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正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认真填写《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2)和《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3),并于3月22日18:00前,将上述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bjtpblxmsqr@163.com。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用人司局+职位代码+考生姓名防疫相关材料”(例: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0107101234张三防疫相关材料)。请将2份表格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发送电子文档即可,不要扫描或拍照。

(二)参加面试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当日“北京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截屏照片。考虑到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较多、来源地较广,为保障全体考生健康安全,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3月27日上午9:00,准时到达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正门进行核酸检测。届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检测,费用由我办承担。

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后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面试前,如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我办将及时更新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10-57705619(电话)

010-577056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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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2021年度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2021年度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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