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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资格复审通知

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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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5月14日(周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地点:温州人才大厦三楼(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应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二)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23)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选调岗位(岗位代码024至027)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告附件5)、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三、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但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原件(附件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做好个人防疫工作,具体可参考《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77-88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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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1/5/10/art_1229254118_3903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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