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临海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到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一级科员。本次计划选调3名综合管理岗位,其中综合管理A岗2名,综合管理B岗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选调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5日以后出生。
4.在现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现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2019年5月5日前考录的公务员);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人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2017年5月5日前考录的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除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报名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综合管理A岗2名要求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热爱文字编辑、新闻宣传,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性别不限;综合管理B岗1名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文字相关工作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要求男性。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经资格审查,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数。
3.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实际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4.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经综合研判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经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临海市政府行政大楼142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30706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表可在临海廉政网(www.lhjw.gov.cn)下载。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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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纪委
临 海 市 监 委
2022年4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hai.gov.cn/art/2022/4/29/art_1229397957_3793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