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三门县机关事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县政府接待工作中心决定在三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身体状况良好。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工作满3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经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影响期)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机关事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5楼502室,联系电话:83328558。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3.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成综合成绩。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7.公示、调动
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研究决定调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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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三门县机关事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县政府接待工作中心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men.gov.cn/art/2021/7/15/art_1229320306_3722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