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党史研究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专业要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处分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含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工人大厦(行政4号楼)二楼205办公室报名,或邮寄至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邮编:321017,联系电话:82469092),也可通过浙政钉查找13586983801发送相关证件扫描件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本人。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本次选调。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市直机关(单位)的面试人员应征得本单位同意,县级机关及乡镇(街道)的面试人员应征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四)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对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委党史研究室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监督电话:0579-82469834。
点击下载>>>
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news.jhrcsc.com/newshtml/6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