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拓宽和优化选人用人渠道。结合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工作实际情况,经批准,教育局计划从团场和师直学校公开遴选5名教师到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计划
此次遴选教师共计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九师团场学校和师直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学历、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工作经历、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以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00—10月30日18:00。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2021年第九师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师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将《报名推荐表》报学校审核盖章。
3.报名人员材料需于10月30日18:00前,统一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任现职聘任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报教育局综合科。
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教育局综合科对报考者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后,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学校,由其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上旬
2.笔试形式:现场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教育局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将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在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 监督与回避
此次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七、咨询服务电话
师教育局电话:338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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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第九师教育局事业单位面向团场和师直学校遴选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s.gov.cn/gggs/8829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