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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揭阳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已发布,公开遴选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23名。以下是本次遴选职位表,请点击下载。更多信息详见:公告原文。
2025年揭阳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1.我市县(市、区)(含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市粤东新城,下同)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报考人员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某考生原在乡镇(街道)工作,后到县直机关工作,现在又在乡镇(街道)工作,其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5年9月5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包含正副股长)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