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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饶组字[2010]1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直实施公务员法有关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岗位。
二、遴选范围
市本级党政群机关面向市本级党政群机关(不含政法系统使用政法专项编)遴选公务员,不得面向各县(市、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遴选公务员。
市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面向市直机关、各县(市、区)机关和乡镇机关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3月1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情形;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已经报名参加上级部门遴选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程序
(一)报名
3月13日-23日。报名采取自愿原则,各县(市、区)考生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单位考生到遴选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后、指定时间之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需填写《上饶市2017年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