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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市委离退局机关工作人员。
一、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遴选范围
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及考录到乡镇的公务员须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1981年12月);
4、现任科员职务;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