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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隆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拟面向全县考调事业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县属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干部。
三、考调职位及人数
事业人员1名。
四、考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作风务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尚处于试用期的;
(2)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报名可以单位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需所在单位和主管同意)。报名人员要在报名前填报《中共隆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照2张;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近两年工作总结。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8日-10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923436,联系人:吴高波。
2.资格审查及初选。2017年3月13日前,县直机关工委将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调入围考试人员。
3.考试。(1)笔试。2017年3月20日,由县直机关工委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报名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不低于3: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考试,重新组织报名。(2)面试。2017年3月24日,由县直机关工委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2:1,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
4.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根据考试结果,县直机关工委将组织考察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5.试用。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考调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6.调动。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者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共隆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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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此表正反面打印).docx
中共隆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