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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步伐,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职位、业绩潜能评估、组织考察、面试体检和公示任用等程序,面向西安地区公开遴选一批熟悉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及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生态环保、社情民生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年轻复合型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职位
西安地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公开遴选职位为县级党政副职,市级部门、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处级领导职位。
二、公开遴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思想境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生活情趣健康,从政动机纯洁。
2)能力突出,具备一定的科学决策能力、处理复杂疑难问题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突出的技能特长。爱岗敬业,业绩显著。
3)性情坚韧,心胸开阔,敢闯敢干,勇于担当,遇事冷静,自信干练,不娇气,不任性。善于沟通交流,善于合作共事,适应环境快,承受能力强,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4)勤学善思,有正确的思维方式,知识面宽,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外语水平比较高。
5)群众观念强,对群众有感情,会做群众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2、资格条件
(1)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人员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2年5月。
(2)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人员要求:现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一年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两年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四年。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人员要求:现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两年或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满四年。
(3)在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