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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团县委机关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二、选调名额和时间安排
此次共选调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8日至15日。
三、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志于从事共青团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4、201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具有公务员身份或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
6、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7、无违纪违法和计划外生育行为。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修水电视台、修水报、县人民政府网、修水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公布选调范围、名额、条件与资格、选调程序等。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持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团县委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少于3人取消公选。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团务知识、综合分析、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按职位数1∶2比例从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选调入闱对象。
5、组织考察。按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
6、公示与体检。按照选调计划数1∶1确定拟入闱对象,公示期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闱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确定人选。由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8、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92—7221859。
原标题:修水县公开选调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关于公开选调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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