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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遴选10名法律顾问公告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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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员变动调整,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撤销2014年5月30日所组建的旺苍县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聘任法律顾问10名新组建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做好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遴选聘任工作,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旺府办发〔2014〕27号)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遴选聘任的原则

公开遴选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遴选聘任的组织

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司法局负责。

三、遴选聘任的范围

从县政府法制机构、县内教育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事务部门中遴选聘任。

四、遴选聘任的程序

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和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接受报名→组织评选→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签订聘任合同→制发聘任文件。

五、法律顾问聘任期限

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底。

六、法律顾问拟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较强的纪律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声誉;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

(三)从事法律工作、法学研究或法学教育5年以上,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涉法事项;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处罚)或行业处分;

(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六)身体健康。

七、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应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提交本人工作简历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简历主要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学习和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和突出的工作业绩等情况。

八、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3月13日。

九、报名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

十、联系电话:0839-4203932.

原标题: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遴选聘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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