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湖北:2012年利川市遴选33名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遴选网 2012-11-2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根据《利川市2012年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共利川市委办公室等22个市直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和资格条件

  全市共遴选33名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凡符合职位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遴选范围、职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优良。想品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待人诚恳,有奉献精神;遵守纪律,自身要求严格,清正廉洁。

  3、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注重专业对口,其他单位不得在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遴选。

  6、选调对象必须是我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编制身份属性符合选调单位编制属性(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市食品药品稽查分局遴选范围为市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遴选后,编制身份属性不变、经费供养渠道不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与遴选单位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