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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20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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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科员2名,主要从事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及法律服务工作。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学历,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2年以上政法系统工作经验;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4、能听、说粤语,南海区户籍可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最低服务期内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考生应提交《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报名材料请于2017年2月27日前 (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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