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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恩施州2016年州直机关(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精神,经笔试、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工作,依据各单位党组(党委)票决结果,经研究,确定周竹等11名同志为政府序列机关(单位)第一批拟遴选对象(详细名单见公示附件),现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24日至2月4日。
如对拟遴选对象有意见或异议,可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同时,要求举报者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遴选单位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方式: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电话:0718—8235827;传真:0718—8230099;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邮编:445000。
原标题:恩施州2016年州直机关(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政府序列单位拟遴选对象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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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恩施州州直机关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政府序列单位拟遴选对象公示名单.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