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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洪江市纪委监察局面向怀化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纪律审查岗位工作人员3名( 行政编制),限男性。
(二)“互联网+监督”工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2男1女。
三、选调范围
(一)纪律审查岗位:怀化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和参管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人员;
(二)“互联网+监督”工作信息中心:怀化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洪江市教师报考限计算机专业)。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纪律审查岗位必须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乡镇工作的需要符合规定服务年限。
(三)参加工作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
(四)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
(五)有法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刑侦、财会和审计(取得财会和审计中级技术职称)、纪律审查、计算机(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公告发布时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审批。
(七)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八)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