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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是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二层机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来宾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来宾市辖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方式
采用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大局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培养发展潜力;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来宾市市直单位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称职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达合格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详见专业分类指导目标2016年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