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开展自治区直属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并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现将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拟遴选人员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或遴选单位反映。
为保证遴选公平有序进行,进入岗位考察期阶段以后,不允许放弃,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拟遴选人员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1日。
监督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 0471—6946330、6946430。
原标题:关于对自治区直属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三)
点击下载>>>
2016内蒙古直属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考试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拟遴选名单(三)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