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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武陵区遴选公务员和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2人公告

临澧县人民政府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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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武陵区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一)公务员遴选共16个职位计划20名(详见附表1);

(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共10个职位计划12名(详见附表2)。

二、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遴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选调)对象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遴选(选调)对象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见附表。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四)公务员遴选对象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工作经历要求见附表。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所有遴选或选调对象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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