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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县委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中共武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副主任科员以下)。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广安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1.参与选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19日);
3.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原则上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A证、会计资格证或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及有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工作、政法工作者经历优先;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
6.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9日。
2.报名地点:武胜县纪委组织部(老县政府五楼5104室)。
3.联系电话:0826-6228961。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