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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州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经研究决定,开展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职位
46家州直事业单位共计68个职位遴选工作人员81名。遴选职位详见《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黔南州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须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遴选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