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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工作需要,现将2012年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等步骤进行。
二、遴选职位数
拟遴选职位计划30名科员岗位公务员(工作人员)。详见职位简章。
三、报考范围对象
我市县区、乡镇机关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和县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面向全省范围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除上述范围对象外,我省其他县区、乡镇机关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和县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在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5.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遴选职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工作经历等条件;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