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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财政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公开选调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一级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名。
三、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海南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守纪律和规矩,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附件3。
4.全日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0日(含)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3年5月10日(含)之后出生〕。
5.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
7.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口日报、南海网、海招网、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口市财政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早上09:00起至2021年5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登陆以下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81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站下载附件1报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报名表》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7)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养老保险)〕。
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根据个人情况符合条件进行报考,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5月20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
3: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海口市财政局网上另行公告。
(五)笔试与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业务方面主要涉及财政、会计、金融等方面)。具体考试时间及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特长优势、逻辑思维、业务素质、个性特征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1.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为22人)。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内容,并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进行核查。
对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的考生,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需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今后存档备查。
若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造假并经查属实的,报领导同意后,取消该考生资格,且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由上述情况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组织体检和考察。
(七)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考察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由海口市财政局党组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和调动
对拟录用人选在海口市财政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录用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海口市财政局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898-68722613、0898-68722615(海口市财政局组织人事科)。
(三)海口市财政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898-68722702(海口市财政局机关纪委)。
(四)本方案由海口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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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2021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2021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原标题:海口市财政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sczj.haikou.gov.cn/xxgk/gsgg/202104/t20210429_1595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