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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和《天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天府办发〔2013〕49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到天柱县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天柱县国有林场工作。
二、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由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天柱县林业局党组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遴选计划共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人,管理岗位1人,详见《天柱县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4)。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除教育系统(含特岗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外仍在编在职(岗)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根据回避有关规定,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报名遴选同一个单位;夫妻一方为遴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另一方也不能报名参加遴选考试。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 月31 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报考专业见职位表)和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
费。
1.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 6日至2021
年5月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天柱县国有林场办公室(联系电
话:0855-7558567)。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天柱县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岗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组织开考;如某职位报考比例为1:1(不含1:1)以上,1:3以下(不含1:3)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否则,取消或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
1.笔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笔试时间:2021 年5月 30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应参加笔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含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含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70分及以上、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如一个单位有两个及两人以上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的,按该单位报考人员成绩最高分者列为体检人员,该单位其他人员不再列为体检人员,剩余体检人员名额从其他单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和《天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天府办发〔2013〕49号)文件的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面试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天柱县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7),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zhu.gov.cn)。
九、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755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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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柱县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遴选部分事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0210425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25_67915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