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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本省司法系统内选调6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省司法系统。
二、选调职位
司法辅助人员5名,行政综合管理人员1名。
三、选调条件
1. 司法辅助人员: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2.行政综合管理人员: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秘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5)身体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有其他不宜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传真和邮寄方式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邮寄报名者可将报名资料邮寄到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武江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收, 或传真报送(传真电话为8550225)。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10271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