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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名,考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见《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现乐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属考调范围。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结果为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等相关日期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4月20日)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首页“网上报名”专栏,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4月28日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考生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开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 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2:00。考生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考调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公开考调资格。
5.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5月6日-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请示公务员主管机关同意后,调整该职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通过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调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通知考生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名单、递补公告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考察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程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有体检新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在考调岗位所在单位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九)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
经确定为拟公开考调对象的人员,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乐山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其它事项
1.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3-2090136。
2.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3.所有递补公告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
五、本公告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15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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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
原标题: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考调参公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