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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为鄞州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可持续的干部人才保障,经区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和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市级国有企业和在甬高校、科研院所等正式在编人员。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条件
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1. 副处长级干部人选(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4月)
现任正科级(相当职务职级层次,下同)且任正科级满3年;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或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 副处长级干部储备人选(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
现任正科级,或现任副科级且任副科级满2年;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3. 正科长级干部人选(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4月)
现任副科级且任副科级满2年;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4. 正科长级干部储备人选(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
现任副科级且任副科级满2年;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四)不得列入综合比选的情形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 上一年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率排名靠后且明显低于平均水平,或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 在选派挂职干部和制度性交流干部时,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
7. 其他不宜列入综合比选的。
三、工作程序
主要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了解、综合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等环节。
(一)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事先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同意后,于2021年4月22日16:00前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联系电话:89295112、89188886。报名材料包括:1. 报名表(附件1);2. 业绩信息采集表(附件2);3.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基本信息表(附件3);4.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PDF格式彩色扫描文件,其中附件1-3一并提供对应的电子文档,以“单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yzzhbx@163.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从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工作经历、任职时间、岗位经历、年度考核和奖惩等方面,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判,确定面谈人选。
(三)面谈了解。进行面对面逐一交谈,简要了解人选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面试。根据面谈了解等情况综合研判,研究确定面试人选,组建面试组,通过面试了解人选的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和培养潜力。
(五)组织考察。结合面谈了解、综合面试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重点对政治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特长、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考察,并按照选拔和储备类别,对考察对象进行成熟度排序。
(六)确定人选。结合面谈了解、综合面试、差额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并根据人员编制身份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调入鄞州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表现突出、潜力较大,并且符合提任资格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提任到副处长级和正科长级岗位。对暂不符合提任资格条件,但表现较好、潜力较大的,确定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人选,制定“一人一策”培优计划,全程跟踪培养。
四、其他事项
1. 鄞州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综合比选和储备工作,公告未尽事宜,由鄞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 综合比选和储备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892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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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优秀年轻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基本信息表.doc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宁波市鄞州区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和储备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1/4/15/art_1229114461_3722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