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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4人公告

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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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高明区纪委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科员4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2.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汉语言文学及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邮寄至高明区纪委办公室。我委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人:潘少芳;联系电话:0757-88881359;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高明区纪委办公室;邮编: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高明区纪委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选择与职位条件相匹配的人员,经过相关考试,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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