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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岗位考调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内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青川县内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8.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8:30至4月13日18:00(工作日内)。
3.现场报名地点:青川县财经中心四楼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7205657、15892288110。报名邮箱:39028174@qq.com,采取邮箱报名方式的,请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发送。邮箱报名人员面试时须提供各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商讨,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
(四)体检
体检由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职)位空缺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拟调人员名单在中国青川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9677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9-7205657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监委:0839-7202492、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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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1年4月6日
原标题: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40615240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