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河北石家庄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事业单位6人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官网 2021-04-0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

岗位A:3名,要求男性;

岗位B:3名,要求女性。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平山县县直部门及乡镇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廉洁自律;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近三年以来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全额财政供养一般事业人员;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注: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岗位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五、选聘程序与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同意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21年04月02日--04月11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04月12日--04月16日。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13科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平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在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13科室)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中统一评分标准,评委现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40%+面试测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按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审档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通过政法、卫健、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查。考察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及其他

1.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认真做好参加选调准备工作外,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与参加选调两不误。公选期间,自觉遵守公选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或搞非组织活动。

2.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

3.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平山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4.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本次选调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6.考生笔试和面试时,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河北健康码”。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0311--82919524

附件:

1.平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04月02日

原标题: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 山 县 财 政 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sjzps.gov.cn/col/1585706638019/2021/04/02/1617354111318.html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